在职场中,意外的发生是家常便饭。如果发生工伤,除了要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得到正确的处置和救治,还要了解相关的权益和责任。那么,如果工伤鉴定没到一年还可以鉴定吗?成都工伤律师告诉您答案。
1.工伤初次鉴定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应当及时到所在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认定,认定有效期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也就是说,工伤初次鉴定有效期为一年。
2.鉴定有效期满后的操作
如果在鉴定有效期内,由于病情恶化、后遗症加重等原因,需要重新进行鉴定,可以提出“补充鉴定申请”。而如果鉴定有效期满了,想要重新进行鉴定,则需要提出“复查鉴定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复查的结果应与初审一致,否则有可能会对职工的利益造成影响。
3.职工权益保障
在工伤保险认定过程中,如果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诉讼。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成都工伤律师会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是法律保护职工的重要制度,为职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提供保障。但是在鉴定认定过程中,职工需要注意自己的权益保障和相关手续。如有需要,还可以寻求成都工伤律师的帮助。